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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南食药监(食)罚〔2018〕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5
    决定机关 南山所
    法定代表人 熊靖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