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肥西)市监罚字(2019)7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即“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案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9 |
决定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