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0]15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车于16时34分,搭载40名乘客由安吉大道到武鸣,其中34名乘客是安吉客运站的配客,6名乘客是途经安吉客运站地铁C口招揽上车的,每人10元运费,该车核定停靠站点为安吉客运站。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10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