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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沙市区工商处字[20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3
    决定机关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市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婧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