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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5J3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22日至1月25日,嵊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嵊州市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西站进行抽查,发现站内工作人员未规范戴口罩、未提醒乘客戴口罩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2021年2月4日,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嵊州市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被委托人裘哲军制作询问笔录:裘哲军承认暗访内容属实。嵊州市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4
    决定机关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