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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工商雁处字〔2016〕第2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属未正常营业的行为。对该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根据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吊销证照,营业执照类型:分公司,执照号码:610113200003317。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30
    决定机关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翟宏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