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市管处字〔2017〕4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虚假宣传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并撤消在阿里巴巴企业网店的虚假宣传内容;二、对当事人处以16000元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20 |
决定机关 | 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曹军凯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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