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西市管处字〔2017〕4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并撤消在阿里巴巴企业网店的虚假宣传内容;二、对当事人处以16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20
    决定机关 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固分局
    法定代表人 曹军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