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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隆住建监罚〔2019〕第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中科鸿博建设有限公司在隆昌市城区公交站牌站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予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2
    决定机关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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