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市博爱文化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1370****032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14民初3532号 |
案号 | (2021)苏0214执36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无锡当家易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无锡市欣旺实业总公司结欠的利息866000元,并支付律师费15000元、诉讼费6406元,共计887406元。如无锡当家易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以未履行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无锡市欣旺实业总公司支付违约金。二、汪智刚、无锡市博爱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对于无锡当家易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条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三、双方当事人之间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06元(已由无锡市欣旺实业总公司预交),由无锡当家易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汪智刚、无锡市博爱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对于该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该款支付时间以第一条约定为准。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