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丽税三稽罚〔2021〕2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其他逃避缴纳税款,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处罚决定:对偷税行为处以所偷增值税5372.97元处以50%的罚款计2686.4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76.11元处以50%的罚款计188.06元,企业所得税47137.18元处以50%的罚款计23568.60元,合计26443.15元;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97544.96元处以50%的罚款计487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30 |
决定机关 | 丽水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