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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毕银监罚决字〔2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办理创新业务、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3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毕节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贵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