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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0]001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该车于17时35分,由南宁埌东客运站发17:15南宁至北流班,发班配客10人,途径民族大道181号时站外揽客2人上车,收取每人100元运费至北流,现该车上共12名乘客。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3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