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19)527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车在南宁市江南客运站发12点50分南宁至横县班,配客11人票价33元每人,途径南宁民族大道181号停车时揽客4名,收取运费30元每人,核定停靠站点是江南客运站。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31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