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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19)53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该车于12时35分,由南宁去往屏山,18名乘客全部在南宁旅游集散中心上的车,该车此次运费为362元,该车的核定停靠站点为江南客运站,该车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7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