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舟定公(治)行罚决字[2019]504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舟山市顺盛运输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8月20日,舟山市顺盛运输有限公司从定海区白泉镇的舟山市顺盛运输有限公司201仓库将炸药120箱2880公斤和雷管180发运输至富翅岛恒荣公司工程过程中,先以浙L×民爆器材运输车装运120箱炸药、浙L×民爆器材运输车装运180发雷管的方式道路运输至定海垃圾码头,后以舟山亿洋岛际运输有限公司一艘岛际5登陆艇甲板同时装运两辆民爆器材运输车的方式水路运输至富翅岛,途径定海鸭蛋山码头时,舟山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将一纸箱雷管搬运至船上与舟山市顺盛运输有限公司的运输车同船混装运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舟山市顺盛运输有限公司在明知该安全隐患存在的前提下仍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本局认为:舟山市顺盛运输有限公司在明知岛际5登陆艇上水路运输民爆器材时存在炸药和雷管混装的情况,混装运输过程中有严重安全隐患,仍不落实相关安全措施,违反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其单位已构成: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9
    决定机关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