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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皖银监罚决字〔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范围开展业务及不良贷款确认依据不充分
    行政处罚内容 超范围开展业务给予罚款五十万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确认依据不充分给予罚款三十万元人民币,合计八十万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28
    决定机关 安徽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