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市资源规划局普陀分局[2021]第2000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07
    行政处罚内容 舟山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在沈家门街道鲁家峙建造道路,共非法占用土地10001.89平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0001.89平方米土地。2.没收非法占地的10001.8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公路及相关设施。3.违法占地行为并处罚款壹拾贰万壹仟捌佰玖拾元柒角。(¥121890.7)。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4
    决定机关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法定代表人 林盛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