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公新(杭)行罚决字[2017]1018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杭州湾新区依依不舍女装店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4月17日14时许,杭州湾新区派出所民警在杭州湾新区南洋小城检查外来人口时,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依依不舍女装店员工从2017年3月初到该店上班至今,该店负责人未将基本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宁波杭州湾新区依依不舍女装店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农业银行杭州湾新区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4-18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杭州湾新区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年春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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