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富盛阀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自富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7866738-6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渝五中法民初字第121号
    案号 (2014)渝五中法民执字第0080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第五中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11-13
    发布日期 2016-11-3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重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富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华商公司借款本息5042000元。并从2013年12月31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2、被告富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华商公司违约金504200元。 3、被告戴自富、代安兰、常云珍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