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智能发送方法及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10341873.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0084679A 公开(公告)日 2019-08-02
申请公布号 CN110084679A 申请公布日 2019-08-02
分类号 G06Q30/06(2012.01)I; G06F17/24(2006.01)I; G06Q10/08(2012.01)I 分类 计算;推算;计数;
发明人 钟晨飚; 林家年; 郭宏清; 应海云; 曾冬林; 李建斌; 潘晓波; 张伯松 申请(专利权)人 法催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厦门致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法催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503号鼎丰财富中心911-1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律师函智能发送方法,包括:S1、基于借款协议的合法性对债权人的发函权限进行审核;S2、通过律师函要素表辅助债权人完成订单创建;S3、订单审核、制函及发函:律所对债权人所创建的订单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订单依次完成制函及发函;S4、订单追踪:与快递信息系统对接获取各律师函的送达状态,在订单列表界面集中展现。此外,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律师函智能发送系统,其作为上述方法的载体,用于实现对应功能。本发明实现了律师函的信息化流程管理,尤其在面向具有标准化业务、需要批量发函的领域具有独特优势,能大量节约人工成本,提高发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