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杭江卫传罚〔2019〕209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义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三义路中医门诊部违反消毒管理规定等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本机关依法查明 被处罚人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广威牌缓释片和百能免洗手消毒液、开展C14幽门螺杆菌检测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2019936)2、询问笔录1份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1份6、现场照片证据6份7、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 的行政处罚。限当事人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地址建设银行所属杭州市各营业网点(机构代码0030801007),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21 |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