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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慈公(消)行罚决字〔2018〕02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傅氏京都厨具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浒崇公路388号的宁波傅氏京都厨具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宁波傅氏京都厨具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31000001888504)。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10月29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9
    决定机关 慈溪市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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