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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农环罚字【2017】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3
    决定机关 农安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