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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地税稽罚〔2018〕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湖州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一、违法事实2016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金额10566600元;签订购销合同两份,合同金额分别为1770660元、2616206元;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两份,合同金额分别为682021元、4460772.41元,上述五份合同均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少缴印花税8142.20元。二、处罚决定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决定处少缴的印花税8142.2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4071.1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29
    决定机关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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