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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三银监罚决字〔20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账外经营、虚增存贷款、虚假处置不良、借用客户贷款资金支付营销费用、向单一集团客户发放贷款超比例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4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三门峡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