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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罚决字[2019]第33010041191203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诸暨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1月08日10时1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清江路178号巡查时,发现当事驾驶员吴永宏驾驶浙D.J5155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吴永宏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吴永宏驾驶浙D.J5155普通客车在清江路178号门口存在站外上客2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0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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