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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罚决字[2019]第33010041191408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诸暨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0月06日15时25分,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塘路巡查时,发现浙D.J5109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何凌海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何凌海驾驶浙D.J5109普通客车在九堡附近站外上客4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8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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