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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公(工)行罚决字[2017]123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陶朱街道鸿程路92号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明知招聘的保安需要持有保安证才能上岗,仍然在2015年11月份招聘了没有保安证的章某才作为公司的门卫保安,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17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1
    决定机关 诸暨市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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