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十堰鸿运祥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30066****959Y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302民初1498号
    案号 (2019)鄂0302执158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6-17
    发布日期 2019-07-0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十堰鸿运祥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白浪开发区支行借款本金76642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10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6.525%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十堰冠润工贸有限公司、徐翔、散平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十堰冠润工贸有限公司、徐翔、散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十堰鸿运祥经贸有限公司追偿; 三、如被告十堰鸿运祥经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白浪开发区支行对被告徐翔抵押的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鹦鹉洲地区武汉世茂锦绣长江三期7栋2单元25层1室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武房权证阳字第2013010278号),有在抵押权范围内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四、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白浪开发区支行其他的诉讼请求。 诉讼费65449元,减半收取后为32724.50元,及保全费5000元,合计37724.50元,由被告十堰鸿运祥经贸有限公司、十堰冠润工贸有限公司、徐翔、散平共同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