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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闵处字(2019)第1220190080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5
    决定机关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