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扬自然资[2021]罚字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建设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133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构)筑物;3、罚款1653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20 |
决定机关 |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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