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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越公(马)行罚决字[2022]027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6月23日20时,绍兴市越城区马山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海棠工业区内绍兴明业印染有限公司内存在一网站(www.zjmygroup.com)存在未备案信息情况。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4
    决定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马山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