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咸银保监罚决字〔2019〕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连续两年在主要监管指标不达标的情况下进行股金分红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6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阳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边鹏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