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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郸国税 罚 〔2017〕 21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未按期申报,逾期405天。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05
    决定机关 郸城县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