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上(消)行罚决字〔2019〕110001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商旅新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湖滨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杭州商旅新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层楼梯间前室设置储物柜,一年内非首次被消防机构发现,但在本次消防监督检查结束前改正完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五条,决定给予杭州商旅新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10055000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上城区大队 2019年5月20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20 |
决定机关 | 上城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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