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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公(南)行罚决字[2019]565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诸暨市东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7月20日,诸暨市东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雇佣外来务工人员汪某在诸暨市暨南街道东都栖月开化府工地从事泥工工作至今,该单位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流动人口汪某的信息至派出所或者社区。2019年10月16日10时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诸暨市东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6
    决定机关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暨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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