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城法罚字[2017]第5102662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8月16日22时27分,我局机动中队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22时00分起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在西湖区余杭塘路弘德路交叉口西溪银泰工程工地动用一辆泵车、两辆混凝土搅拌车等机械设备进行地下室混凝土浇捣施工。队员现场当场测得噪声值为66.0dBA,超出标准11.0dBA。当事人于2017年8月16日22时35分左右停止施工。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8-31 |
决定机关 |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徐大龙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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