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黔环辐罚字〔201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未依法报批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使用。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伍万元(¥50,00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1-15 |
决定机关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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