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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沙市监市监罚字〔202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0.1688万元。三、没收违法所得:0.0476万元。四、违法程度: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五、是否宽大处理:是。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3
    决定机关 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