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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扬交综道罚字〔2021〕20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9
    决定机关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