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扬交综道罚字〔2021〕2000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4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09 |
决定机关 |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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