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卫医罚[2019]6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方回春堂集团有限公司城西中医门诊部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任用未通过多点执业备案审核不具有处方权医师金义,开具处方四张的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本机关决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9 |
决定机关 |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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