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锡市)食药工商质监食罚决〔2018〕0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玖佰元零肆角(900.40元);2、没收《洞庭》牌《永巨茶业》800克的青砖茶20盒、“洞庭”牌《永巨茶业》贡砖茶400克21盒;3、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零玖拾玖元陆角(24099.6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02 |
决定机关 | 锡林浩特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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