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应急罚〔2020〕0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宁波市镇海区“郦城云邸”建筑施工“3·13”塔吊倒塌较大事故中的责任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东西盛ZH08-05-01地块项目(一标)“郦城云邸”建筑项目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东西盛ZH08-05-01地块项目(一标)安全监理细则》、《东西盛ZH08-05-01地块项目(一标)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安全监理,未对宁波市科技园区华信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事故塔吊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开展有效监督,致使宁波市科技园区华信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塔吊司机无证上岗、拆卸作业人员违规作业未能及时发现,塔式起重机操作手册及塔吊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在岗履职的行为,未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3号,第42号令、第77号令修正)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4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海良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