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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并自然资处遗罚字(2021)第0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行政处罚内容 1、对该项目1号楼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超建面积487.47平方米,处以工程造价1201元/平方米的10%的罚款,计:58545.15元;对该项目2号楼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超建面积1227.5平方米,处以工程造价620元/平方米的10%的罚款,计:76105元;对4号楼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超建面积1632.8平方米,处以工程造价620元/平方米的10%的罚款,计:101233.6元;共计罚款235883.75元(贰拾叁万伍仟捌佰捌拾叁圆柒角伍分);2、对1、2、4幢住宅楼多个外挂电梯,不予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1
    决定机关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