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并自然资处遗罚字(2021)第00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该项目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超建面积434.20平方米,处以工程造价1550元/平方米的5%的罚款,计33650.5元;2、对地下室超高1.5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按照标准层面积604.62平方米的一半,即302.31平方米,处以工程造价1550元/平方米的5%的罚款,计23429.03元;共计罚款57079.53元(伍万柒仟零柒拾玖圆伍角叁分)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1 |
决定机关 |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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