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常溧)文体广旅罚字〔2019〕第0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0 |
决定机关 | 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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