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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朝人社劳监罚字[2012]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执行工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3万元并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2-04-30
    决定机关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