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富综执〔2021〕罚决字第07-0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的性质)。根据《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其立即改正,限期清理或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杭州振腾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