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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4902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两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擅自挖掘公路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12月0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东大公路、书和路口(东大公路中间)实施擅自挖掘公路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勘查图、证据照片、询问笔录、相关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3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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