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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公(蒋)行罚决字[2020]017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百甲御品饭餐饮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14日,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号楼*室的你单位未按时将单位从业人员贾**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后于2020年4月14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你单位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的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责令杭州***饭餐饮店限期改正,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4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蒋村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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